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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提案 :建议制定《国民通礼》
发布者:政协委员博客 | 发表时间:2008-03-1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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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提高公民素质
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倡导符合时代精神和中国国情的礼仪
建议制定《国民通礼》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兴礼作乐是中国历代最重视国策,都以法律法规的方式制订礼仪,从国家政治到民间日常生活、从政府公务到宗族关系、亲友邻里相处,都有一定的礼节仪式和行为规范。儿童学子自幼在礼仪环境中耳濡目染,养成良好习惯,代代相传,绵延不绝。
这代中国社会发生剧变,传统礼仪失去存在的基础,无法适应时代需要。而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未能及时制定新的礼仪规范,公民无所遵循。近年来国家开放,外来文化与礼仪传入,影响扩大,一些人盲目仿效。传统文化和礼仪得到重视,但也有沉渣泛起,恶俗流行。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学校、家庭、青少年虽有讲求礼仪的愿望,却因缺少规则与示范而不知所从,事倍功半。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符合时代精神和中国国情的礼仪,应制订《中国国民通礼》,作为倡导和示范的标准。具体建议如下:
一、《通礼》应包括家庭、社会、私人交往,节日庆典、公务等各种场合所涉及的称谓、礼节、口头或书面格式、服饰、音乐、仪式等各方面,分别制订出适应不同民族、地域、层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通礼》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通礼》是国家倡导的示范性标准,不能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
三、建议委托有关的专家学者组织制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通礼》的制定和评审。最后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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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