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楼房倒塌,相关的9名主要负责人被政府部门控制起来;而在网络上,一项由网友发起的针对该楼盘开发商的 “人肉搜索”正在进一步升级。一份名为“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塌楼盘最新资料曝光”的材料将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地产)的所有股东及其身份全部曝光。在这份材料中,闵行区梅陇镇的镇长助理、征地事务所所长、梅陇资产公司总经理等头衔出现在主要股东名单中。
根据以上线索,《每日经济新闻》查阅工商登记档案发现,梅都房地产的主要股东确实与上述曝光资料中显示的股东一致,而其中几名股东的姓名也确实与闵行区梅陇镇政府部门的几位工作人员同名同姓。不过,记者几经周折却未能联系到材料中涉及的人士;闵行区委宣传部新闻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相关部门仍然在对莲花河畔景苑倒塌一事作调查,尚不清楚上述股东是否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昨日晚间,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通告事故最新进展情况时表示:连续监测的数据显示,上述小区内其余房屋均安全;相关部门也在继续接待购房者的咨询,目前闵行区已有效控制相关开发商等相关人员以及资金,并继续在现场同购房者进行沟通。
【网友曝光】仅一名股东工作单位来自梅都房地产公司
阙敬德和张志琴
工商资料显示,梅都地产公司正式成立于1995年12月12日,当时是集体企业,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镇征地所占80%股份,由阙敬德出任法人代表、董事长,张志琴当时是董事。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成立于1988年3月,由当时的上海县政府批准梅陇乡成立,负责全乡征地的日常服务工作。
1997年5月,莘闵公司退出梅都地产公司,其股东身份变更为迅豪公司,阙敬德仍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迅豪公司则成立于1996年3月27日,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梅陇实业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两实体分别出资960万和240万,法人代表、董事长均为阙敬德,而张志琴在初期担任副董事长,后任董事,直至2006年5月才被免去迅豪公司董事职务。而迅豪公司股东至今仍未变化。
2001年3月,梅都公司完成了企业改制,变为私营企业,由张志琴、阙敬德等24人出资近1600万元全额置换梅都公司股份。不过注册资本改为800万元,张志琴认缴出资515万元占64.375%,阙敬德认缴出资120万占15%,张耀杰和张锦樑分别认缴出资10万占1.25%。还有一位阙建平认缴出资5万元占0.625%。有消息称阙建平即阙敬德之子,资料显示两人的住址分别为闵行区行西村周家塘21号和24号,但除此之外,看不出更多联系。
改制之后,张志琴担任梅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阙敬德担任董事。不过,虽然张志琴是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在工商资料中列股东或发起人名单时,每次均把阙敬德排在第一位,张志琴第二位。
改制后的梅都公司和迅豪公司注册地址一样,均为莘朱路968号。不过,早报记者曾到莘朱路968号探访,只看到了迅豪公司的招牌,却没有梅都公司的身影,坐在门口的保安告诉记者,这里没有叫梅都房地产的公司。
梅都公司在梅陇镇开发了不少楼盘,2000年1月,地处罗阳路250弄的绿梅别墅开盘;2001年3月,包含两层别墅和4层楼房的罗阳路111号绿梅公寓开盘;2004年10月,6层楼房的罗锦路111弄罗锦苑开盘;2005年9月,同样为6层楼房的景福路189弄罗锦新苑开盘。
早报昨日报道,2003年10月10日,梅都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获得了梅陇镇26号地块,也就是“莲花河畔景苑”的地块,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而同期另一块闵行地块的楼板价格为1929元/平方米。
2009年2月和3月,梅都公司分别将盈余公积27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73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由此,梅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1800万元,各股东股份不变。
而梅都公司2009年3月31日所填的一份《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显示,当月阙敬德和张志琴分别获得税前红利136万多元和587万多元。
上述“曝光资料”称,梅都房地产有24位股东。其中,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工作单位是梅陇镇镇政府;另一大股东阙敬德来自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迅豪置业),包括阙在内,一共有14名股东来自迅豪置业;另外有3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征地事务所,一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土地管理所;其他还有股东来自闵行动物疾病控制中心。仅有一名股东的工作单位是梅都房地产。
此外,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承建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欣建筑)也有两个人是梅都房地产的股东。
在上述资料公布后,阙敬德的身份被进一步“人肉搜索”。有网友报料他是 “闵行区梅陇镇镇长助理”,同时兼梅陇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总经理。
至此,梅都房地产、迅豪置业、众欣建筑三家公司,以及梅陇镇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现在此事的关联方中。那么,这份材料曝光的情况确有其人其事吗?记者按这条线索,展开了调查。
相关阅读
开发公司调查:注册地与税务所同一大院
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及网上房地产信息显示,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但据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该公司资质发证日为2000年10月1日,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网上所显示的公司联系电话也为空号。
据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往往与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开发项目能力有直接的关系,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4个资质等级。三级资质意味着规模不大的开发商。事实上,相关信息显示,梅都公司的注册资本仅800万元。
一位网友曾在搜房网莲花河畔景苑的业主论坛上称,上海迅豪置业的法定代表人阙敬德是上海梅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实际老板。
记者根据登记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登记的“莘朱路968号”,寻找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发现上述公司并不在上述注册地办公。意外发现上述地址正是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的地址。而且该公司与闵行区第四税务所同在一个大院内。
《东方早报》曾在周日报道,有购房者称:“楼盘是梅陇镇政府下面的开发商共同做的项目。”梅都房地产公司的注册地址与闵行区第四税务所同在一个大院,不免让人揣测上述购房者的话是否真实。闵行区新闻办的有关人士表示“不清楚”。
相关阅读
可能一:河堤倒塌所致
一种说法认为,大楼倒塌是河堤倒塌所致。但是,这个说法难以解释的是:倒塌的河岸离倒塌的房子隔开了3栋房子,最近的房子都没有问题,而且倒塌的方向与河岸相反。
人们注意到,垮塌的河岸边堆着八九米高的泥土堆,泥土是挖地下车库时挖出来的。
该工地一名小包工头说,房子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主要是土堆堆得太高。他说,其实在倒塌之前,施工方已经发现问题,他们已经开始实施加固工作,不过没想到会整体倒下来。
可能二:挖车库违反规律
另一个被指控的可能原因,则是倒塌前正在开挖的地下车库。
事故发生时,倒塌楼前已挖开了一个约两个篮球场大小、深度为四五米的深坑,用于建造地下停车场。附近其他楼前也有类似在建停车场,其中东侧一个已基本建成。
现场一名房地产部门的勘测人员表示,按照通常建筑规律的做法,应是先建地下再建地上,如需建地下车库,通常应打好基坑,在基坑牢固的基础上再建设地面上的建筑。
可能三:地基设计施工问题
由于倒覆的大楼倒地后并没有散架,因此事故原因的矛头直指地基。
在现场观看的另一楼盘的施工人员说,这肯定是地基的问题,要么是在设计环节出了问题,要么就是桩基施工时偷工减料。
一位自称来自建筑行业的网友分析,“这个楼用的是静压管桩,按照上海的地质条件,这种桩的抗拔性能肯定是不太好的,而且这种桩只能是入岩承力。我分析的情况可能就是这里的岩石离地面比较近,造成有效桩身过短抗拔力不够。这个主要应该是设计的问题,要么就是没勘探,按经验设计。”
不过,同样有很多人指向桩基本身。一种说法是,地桩一般是几根桩连接的。这栋楼倒塌“连根拔起”,地桩折断,很可能就是焊接处不牢靠。也有网友对地桩数量、里面钢筋数量和大小提出质疑。
可能四:特殊地质原因
当地媒体报道说,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查阅地质资料时发现,楼盘附近岸边存在一些以前旧有的河道(暗浜),这些河道可能比较复杂。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专家表示,岸边地质情况和楼房地点也是事故原因综合考虑因素之一。按照通常标准,防汛堤结构内侧(包括防汛墙建筑的部分基体,并非单指一堵墙)10米内不应建造其他建筑,建造在距离较近的10米之外,也要经过相关单位审核。专家看过现场后表示,按照目测,倒塌的大楼应该没有达到标准的距离,而其后方的高填土更加没有达到10米的距离。而防汛墙损坏,表明地下土层有所移位,是事故的综合因素之一。
相关阅读
扬子晚报:上海倒楼事件专家且慢定论地质主因 始料未及的是,在官方调查结果尚未公开之即,专家就已斩钉截铁地下了结论:倒塌主因要从地质方面考察。因此而将“地质原因”归结为主因,则失之谬矣。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审批部门稍微注意一下,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
相关阅读
新京报:上海卧倒高楼地基问题离不开人祸 据审计署最新调查,去年6家银行的基层机构违规房贷逾300亿元,其中215亿元流入了房地产市场。原先房地产大厦的地基就并不稳固,如今却趁着“保八”的热浪重新“拔地而起”,地基是否经受得住,有关方面有没有切实弄清楚?
相关阅读
上海商报:大楼倒塌是房地产乱象的写照 各地城市大多处于高速发展和扩张状态,房地产经济甚至成为许多城市的“支柱产业”,因此,难免出现急功近利以及寻租腐败现象。这幢大楼无反映了在城市开放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隐忧,也是现阶段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一种写照。
相关阅读
广州日报:在建楼倒塌是一记警钟 一栋楼的倒塌应该足以警示我们,并引起我们的最深切的关注,身边那些将要建的、在建的和已经建好的楼房,是否安全,又如何保证其安全?由此延伸开来,我们的“衣食住行”领域,还有多少安全隐患?
相关阅读
扬子晚报:楼盘倒塌拷问商品房预售制度 这家注册资金只有800万的小开发商,他赔得起吗?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再次拷问当前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因为正是这个制度,直接把房屋质量的风险轻巧地转嫁到了花钱的消费者头上。
相关阅读
重庆时报:楼倒了购房者权利有没有坍塌 从此层面上说,除了这次倒下的13层楼,那些每每维权乏力而又投诉无门的购房者,是否一直就处于一种隐性的“权利坍塌”状态呢?对此的权利救赎又何时才能到来?
相关阅读
华商报:看他高楼倒下看他如何解释 “豆腐楼”倒了,连同它一起倒下的还有中国楼市的职业责任、安全质量和道德良知。真的希望能听到房地产界的一片哭声,在今夜。如果良知未泯,你就应该哭泣;如果你还有一点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热爱,你就应该哭泣;如果你能充分理解天下苍生的住房感受,你就应该哭泣……
相关阅读
东方早报:期待大楼倒塌的真相早日公布 以居住安全计,以千家万户利益计,以社会正义计,房地产业的种种弊端并非事后追惩所能弥补,而事先监管又被多次事件证明防线之脆弱。有鉴于二十年目睹中国房地产业之怪现状,房市的经济利益是否大于一切,对其的监管如何才能有效有力,房地产业下一步的发展该如何定义等诸多问题,值得社会所有层面高度重视。
相关阅读
潇湘晨报:作为时代寓言的高楼整体倒覆 就一座13层的大楼而言,最不可能为人所看到的也就是地基的一面,但这座大楼的倒覆,硬是完整地将大楼的地基暴露给了世人,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因,以最奇迹的方式展示的恰恰可能是最丑恶的事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