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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111”未成年人维权求助与咨询热线的建设    
发布者: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 发表时间:2007-03-05 11:24

最近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强调了要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保护责任。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平等保护。但是,近几年来未成年人受到暴力侵害的事件,在农村、城市、学校甚至在家庭都有发生。大部份暴力事件是未成年人受到成年人的侵害,也有大龄未成年人侵害幼年未成年人。如,在学校附近,常有小学生受到一些初中生的拦截,被胁迫交出随身的钱、物,稍有反抗,会遭到拳打脚踢。有时同行的小朋友也会打电话报警,有的接线人听到是小孩声音时,会认为是“闹着玩”,不注倾听。同时,幼年未成年人在紧急时由于惊吓往往是语无伦次、表述不清,所以就不能得到及时求助。另外,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也逐趋成熟,也希望通过接听电话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得到维权咨询帮助。为此,不少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纷纷建议,开设未成年人维权求助与咨询热线,为未成年人提供应急求助与维权咨询服务。具体做法是:

一、        热线本着全心全意为未成年人应急救助与排忧解难的宗旨,接受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在未成年人在合法权利、权益遭到侵害时的垂询,以及处于危急状态提供报警救助,成为依法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和特殊权益的电讯载体。

二、        热线由法官、律师、教师、公安干警、专家、学者与少儿工作志愿者以及共青团干部在线服务。

热线的应急救助为“全天候”服务;维权咨询为规定日期与时间的服务。

三、        咨询服务的热线接听人员应做到遵守时间、认真倾听、耐心解答、文明用语,表达深入浅出、善于启发引导,营造安全、信赖、温馨的咨询氛围。

四、        求助服务的热线接听人员面对处于受暴力侵害状态中的来话者,应及时判断其危急程度,快速运用报警系统和相应的社会资源,果断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受侵害程度,力求使未成年人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救助,使热线的效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五、        热线电话号码要通俗易记、方便使用,建议各地统一为“111”。

    总之,通过开设“111”未成年人维权求助与咨询热线进一步作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类别:书面建议 | 浏览(453) | 评论(4) | 评分(0)
网友评论:
1.
2007-10-25 17:28
8008208820
 
2.
2007-10-25 17:27
NO,I AM A B O Y.
 
3.
2007-10-25 17:25
好啊?
 
4.
2007-04-24 03:06

我的电话号码是0317--8334091   手机1308452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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