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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荫茂:律师的司法需求    
发布者:上海女代表 | 发表时间:2008-03-14 11:39

     离沪前,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律师给我打来电话,说他那儿有些材料可以提供我。同样,上海女律师协会的金缨律师给我发来短信,说她为上海女律师中有一个全国代表而高兴。《上海律师》杂志的一个编辑在我到京的第一天就发来短信,约我写一篇代表体会。
     尽管我不是专职律师,只是一个兼职律师,我的主业是法学研究,但是,我很喜欢律师职业,它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智慧的职业,是一个用法言法语交流的职业。我这次没有从律师业的发展写议案和建议,于是,总有点像失落了什么。
前两天,有记者采访我,要我从法治建设方面谈点什么,于是,我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的话题拉起。我认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公平、公正、公开,就是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就是司法为民。但是,具体的需求是什么呢?我想或许律师的需求能够代表很大一部分人民群众的需求,因为,从代理关系说,他们代表了当事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我们希望法律服务环境更好点,当事人委托我们的时候,不是找关系,而是找能力;我们希望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时候,能够得到更切实的保障,不希望只了解罪名,而是希望了解案情;我们希望执行法官更主动一些,消极执行的现象更少一点;我们希望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就像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一样,才能使当事人诉讼成本降低,才能让法律服务业健康的发展;我们希望司法人员的态度更友好些、行为更规范些、语言更文明些,像对待同事一样对待我们,因为我们都是在做维护法律权威的工作;我们希望看守所的硬件和软件更改善些,打击犯罪和人权保障的统一做得更好些;我们希望判决书中律师代理意见表述更完整一些,让委托人真实地了解律师的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
      法律服务环境好起来,法院执法环境好起来,这是相通的。

林荫茂 3月13日


 
类别:08全国两会 | 浏览(790) | 评论(0) |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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