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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建荣总干事、马兆珍副主任干事:你们好! 冒昧写信给您,作为教友同道首先说一声主内平安!另外借重阳节来临之际,也给会内的长者会员们致以节日的问候,更对从事老年社工服务的同工们说一声:辛苦了! 我是一个普通会员。去年底因主灵感召下入会,虽然交了五年会费,却因为个人学业进修任务繁重,至今未能尽全会员之责、为青年会的各项事工服务付出自己的义务,颇感惭愧。尤其在新年聚会时看到各个团契的火热景象,更感到作为社工专业出身的自己实在是名不副实。但作为一名默默无闻的会员,我始终在关注着青年会,也希望能有机会为他的成长与发展贡献绵薄之力,故也借此写信给您,唐突之处还请见谅。 一直以来,青年会的各项事工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当中既有一般社工服务溯及的社区社工、儿童社工、长者事工等等,也有一些针对边缘与弱势人群的团契或者服务,比如防艾宣传之类。此情此景,特别是并不仅局限于主内的服事,让我深感主的大爱,更进一步体会到“神爱世人”的丰富内涵。青年会是用自己的行动去实践主的大爱的最佳方式。 不过,让我有一点遗憾的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始终在青年会的论坛上发表一些个人的感想与文章,却发现论坛人气颇低。常常很多天没有人来光顾和交流,仅一些管理员自己在不断地发帖,缺乏更多的互动。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因着灵里的感动,因着自己在从事各类工作、义工、生活以及灵修活动中带来的心得将其变成文字发布在网上,以期能为更多有需要的人分享。当然,我一介凡夫,不可能永远行在正确的方向,有时候难免会有闪失和跌倒,只是希望能与大家交流,也更多探讨我们在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中的种种思考。 然而,最近因为一篇文章引发一些争鸣:这篇文章本是针对一位历史人物和一位娱乐圈名人的思考。他们都是受洗的基督徒,但我个人发觉他们的某些言行站在圣经的标准上并不妥当。特别是那位娱乐圈名人,常常以圣经上的律法为由到处指责别人,表现出愤世嫉俗的特征,而许多主内同道因此把他奉为“得胜基督徒的见证”,至少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合适的。 神教导我们要在灵里分辨是非、知道什么是义什么是不义,但却并没有给我们权柄去因着律法论断人、指责人、攻击人,而更多是要我们用心去爱人,去服侍别人。正如面对门徒要诅咒不接待耶稣的撒玛利亚人时,主反严厉地批评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6),更教导信徒:“不要评断人,上帝就不审断你们。因为,你们怎样评断人,上帝也要照样审断你们。”(太7:1) 但是,由于我在文中涉及到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同性恋,从而导致了论坛上管理员的反击。这个问题,历来是在主内颇有争议的话题,各个教派之间对圣经上涉及到的内容也一直有不同认识,我们中国教会亦从来没有就此公开发表过自己的立场。所以,站在主内的角度我并不太愿意去讨论和争辩“同性恋是不是罪”的问题。但无论如何,不管是不是罪,我们都没有资格与权柄去论断和指责任何人。这也是我要作那篇文章的真正原因。并非是为指责他们本身是否够基督徒的资格,也并非是为了为“无罪论”辩护,而是希望大家能明白“论断”并非神所意愿我们做的,哪怕是因着圣经的律法诫命。我们只能向神祈求每一个人都能走在神所喜悦的道路上。 可是,管理员的态度却让我颇感失望,甚至是有些感伤。因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神学观点“有罪”,再三强调这也是青年会论坛所必须坚持的导向,并不断在回帖中揪着这个问题不放。事实上这并非我所要关注的话题,但无论我如何解释或是干脆不予直接回应,得到的仍然是不依不挠的声明。我给其中一位同工私下里发消息,希望能与他直接交通,没想到他却以官方的名义对我说“此处不欢迎同志社团和思想,若有需求,可自行建立博客圈或小组,请勿干扰上海青年会论坛的视听!”,而另一位管理员更是公开称“此类话题出一次,必揪一次”、并坚持这是“有决心有信心确保论坛导向”。我与其私下交流,他很不以为然地说自己至少比这些人“认罪”,所以有这个资格去评价。 说实在,这话让我着实很忧伤。倒不是几位同工对我的态度本身,毕竟我心里并无那位同工所指责的企图和想法。而更重要的是,作为基督徒、同时也作为社会事工的职责,我们该如何面对一些敏感人群、敏感问题?这亦是我想把这封信呈给吴总干事、马副总干事的最大目的: 在社工所面对的案主中,会有太多各式各样的边缘人群:矫治社工会面对刑事犯、禁毒社工会面对瘾君子,同样服务于同性恋人群的社工会面对同性恋者。在香港,有许多主内肢体都热心于这些事工,但并没有针对这些人群便使用圣经律法来指责他们,因为作为社工必须坚持价值中立和同理心。 即使我们回到信仰里来看,我们自己何尝不是罪人呢?曾几何时,难道我们在内心深处一点没有和服务对象一样的欲求吗?耶稣更是严厉斥责自以为义看不起别人的法利赛人说“我郑重地告诉你们,税棍和娼妓要比你们先成为上帝国的子民。”(太21:31)同样,我们不能靠着自己称义,便没有什么可值得夸耀的,相反我们能夸耀的就是自己的软弱。而且,圣经更是明示:“在信心软弱的人当中,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争取他们。”(林前9:22),这也是社工和心理咨询专业中“同理心”观念的信仰根源。 我想,青年会的各项社工服务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伦理价值冲突,这本是自然的,只是因着主内的大爱和同理心的要求,我们不能以包括律法在内的任何理由去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我们所需要关心的服务对象,更不可能先以基督教的要求让其认罪悔改后方能给予平等对待和提供服务。何况青年会作为非教会的事工机构更多将要面对各样的社会人群,若只是抱着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对圣经律法的认识而搞一言堂,怕是不利于我们获得服务对象的信任。况且即便是在主内,这些问题还存有争议,如此行更是离了公义了。故而我更相信,那些愿意与各种服务对象做朋友、而不是去一味先论断他们的同工是有福的! 我曾经从事过三年的艾滋病防治的医疗社工。当初自己还没有信主,在那段时间里,我也曾有过自傲与夸耀的时光,虽然嘴上说要“同理”,心里总是自觉比那些服务对象“高贵”几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其实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可荣耀,正如特莉莎修女面对穷人那般,能看到自己的案主身上有太多比自己更值得称道的闪光点。社会上已经有太多的人歧视他们,上帝传我们诫命不是为了给像他们一样的言行以借口,而是希望我们能够真正做到“爱人如己”,否则不就真正成了“与世俗为友”了吗?这四个字不是一句口头禅,而更是发自内心的,也更只有因着如此的信念才能行出与之匹配的行为,真正帮助案主找到适合他们的正确方向,更是见证神的荣耀! 说实话,若因着血气,我真不愿意再多过问这些事,更想过大不了从此不在青年会论坛发帖。但因着神的感召思量再三,作为青年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一名领洗的基督徒,在青年会论坛上已有一年多的我实在不愿意看着论坛始终就这样没落和凋零,更期待它能成为传播爱心、倡导和睦、在不人身攻击和严重违背公认的圣经教义的前提下允许各种不同思维的争鸣,使青年会能为更多人所认识和接受的窗口。因此,才站在圣经教导和社工专业价值的角度写信给两位总干事。如有冒犯还请海涵,站在主内的立场上、前面所说的也是让我自己需要不断警醒和反省的,所以愿与大家共勉这些话语。在今后的日子里,愿尽我所能为青年会服务,更真正做到荣神益人、传递神的大爱! 愿神眷顾所有向着他真道的人,不论他的身份和属性如何! 会员:蓝色水晶(秦昱) |